2009年11月3日,中央二套《经济半小时》栏目播出了《公益医院非法行医,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》节目,看了这个节目我们感到很震惊。
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,由医学生成长为合格的医生一定要经过一个临床培训过程,为了维护患者的权益、尊重医学的发展规律,卫生部、教育部联合发布了《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》(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。
《暂行规定》明确指出:医学生、医学实习生毕业生可以在代教老师、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,从事询问病史、查体、书写医嘱和处方,参与临床诊疗操作、参加有关手术等;当然,上述参与应当是在老师、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并由代教老师、指导医师签字后才能做为正式医疗文件。
上述规定很明确告诉我们医学生、实习毕业生可以在老师、医师指导下参与医疗实践,这个过程是医学教育的临床实践,并不是“非法行医”。